某先生-制止焚烧垃圾的行为

    信件主题: 某先生-制止焚烧垃圾的行为
    来信人: 某先生 来信日期: 2021年02月02日 来信编号: DH202102030228
    信件内容: 2021年2月3日11:06,有村民在庙岭村2组焚烧垃圾,产生的烟雾较大,严重破坏生态环境,希望相关部门调查核实,尽快制止此处焚烧行为。
    信件回复: 汉滨区:经建民办调查核实,庙岭村委会为春节整治村容村貌,护路员将通组公路进行清扫。因天气寒冷,护路员将清扫的树枝收集烤火取暖,村委会已对护路员进行了批评教育,明确告知护路员不能再发生此类露天烤火行为。
    办理情况: 已办结
    回复单位: 汉滨区
    回复时间: 2021年02月0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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